法律不必为“上门女婿”留空间,你怎么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 段伟朵


法律不必为“上门女婿”留空间,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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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 关系到每一位群众的日常生活 。 22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 针对草案第827条“登记结婚后 , 按照男女双方约定 , 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 , 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的规定 , 有委员建议删除该条 , 结婚后自然组建新的家庭 , 不必为“上门女婿”留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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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能否有所限制?沉溺打麻将得管!

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 讲述了家暴的可怕 。 夫妻关系中 , 一方无权干涉另一方的行动自由 。 因此 , 草案第834条规定 ,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 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 ”

针对这条规定 , 陈文华委员认为 , “生产、工作、学习”都是好理解的 , 关键是“社会活动”怎么理解 , 社会活动的类型很多 , 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社会活动 , 可以说是包罗万象的 。 其中有些社会活动是有益的、健康的 , 但有些是不健康的 , 甚至是有害的 。 比如打麻将、封建迷信活动等 。 如果一方参加不健康的社会活动 , 另一方一点都不限制一下 , 可能会影响家庭关系 。

因此 , 他建议在该款规定中加“健康”两个字 。 健康的社会活动是自由参加 , 不应该去干涉的 , 不健康的还是可以有所干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