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女律师:睡别人老婆不犯法!事实证明别人老婆,睡不得
视频中一位身着律师袍的女青年为大家进行法治科普 。 女律师称 , 睡别人的老婆如果在男女自愿的情况下属于偷情 , 这种情况下不违法也不犯罪 。 对方老公和自己老婆无权主张赔偿 。 若是对方老公用其他手段进行威胁或者伤害的情况 , 还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 。
那么 , 睡别人老婆这种事真的是不违法不犯罪吗?有法律专家给出了结论 。 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 。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互负忠实义务 , 所以通奸行为肯定是违反婚姻法的 , 只是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刚性制裁措施 , 而是通过道德予以约束 。 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 但有礼义廉耻 。 不仅如此 , 你以为睡别人的老婆不犯罪?你睡一下军人的老婆试试 , 牢饭吃过没?《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 ,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下面看一下昨天睡别人老婆的遭遇:
10月22日16时许,浙江温州鹿城区鞋都大道皮革鞋料市场四楼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 犯罪嫌疑人周某(男 , 江西修水人,1989年出生)持刀将胡某(男 , 永嘉人,1983年出生)砍伤 。 17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 目前,伤者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
有网友爆料称 , 伤者是一个鞋扣店的老板 。 而行凶者则是瓯北一个KTV的男公关 。 后者之所以行凶 , 原因为男女关系问题 。
----青年女律师:睡别人老婆不犯法!事实证明别人老婆 , 睡不得//----海南龙网生活频道 http://life.hainanlong.com
- 尴尬|饭局上,如果看到这种菜,女人可以少吃,但别多问,否则很尴尬!
- 长大|我敢说你一定是吃了这些零食长大的,最后一个女孩们都吃了
- 母猪|俗话“男怕柿子女怕梨,母猪最怕西瓜皮”,有什么含义?
- 辣条|这4种垃圾食品,随便一种都比辣条脏得多!女生却成了最大消费者
- 零食|女孩最喜欢的6种小零食,吃过2种是小公举,一种没有吃过是女汉纸
- 早餐|早餐就常给孩子做这,饺子皮一裹,煎一煎出锅,闺女一顿吃5个
- 治口臭|倘若“小腹鼓鼓”,女性别忽略此菜,平小腹“小福星”还治口臭!
- 美女|水果新吃法:一个比一个厉害,不过我只服最后吃甘蔗的美女!
- 香甜|天冷了,聪明女人拿它当零食吃,软糯香甜,每天吃2块,脸色红润全身都暖和
- 不配|没有女伴不配吃火锅?排队1小时店家不让进!两男子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