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人的抗辩权有哪些】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 。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对先诉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 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第二十条 , 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的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 , 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
- 人的正常胸围是多少
- ipad2怎么升级系统
- 怎样才能查别人的征信
- 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 尿很黄怎么回事
- 人的什么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
- 唐雅萍个人的国籍
- 人的体温正常多少度正常
- 正常人的肌酐多少属于正常
- 中国最受欢迎的十大早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