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执行期限是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 , 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法律依据】
【仲裁执行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以上就是仲裁执行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遗嘱由什么人负责执行
- 网络仲裁会冻结银行卡吗
- 可以利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吗
- 史玉柱语录
- 刑法中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 单位给仲裁回函要公章吗
- ed是什么职位
-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 拼多多确认收货期限是几天
- 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