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比赛评分标准

【跳水比赛评分标准】在比赛中 , 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的助跑 , 即走板、跑台、起跳、空中动作和入水动作来评定分数 。因此,运动员在比赛时助跑应平稳 , 起跳要果断有力,起跳角度要恰当,并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势优美 , 翻腾、转体快速;人水时身体与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五名裁判员评分:5名裁判员打出分数以后,先删去最高和最低的无效分,余下3名裁判员的分数之和乘以运动员所跳动作的难度系数 , 便得出该动作的实得分 。七名裁判员的评分:方法与5名裁判员评分方法相同,但7人裁判员算出的得分最后还应除以5,再乘以3 。比赛结束后,把所跳动作的实得分相加,便是该运动员的总分 。总分最高者为优胜 , 如两人或两人以上总分相等,则名次相同 。在设有全能项目的比赛中 , 将运动员跳板动作总分与跳台动作总分相加,就是全能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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