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抗辩权,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 , 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证之债履行请求时予以拒绝的一种权利 。
2、保证人的专属抗辩权
【担保人的抗辩权有哪些】保证人专属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而由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 。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 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以上就是担保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想家人的句子说说心情
- 身上有味道是怎么回事
- 求一60岁老人的生日对联
- 从生物学和进化心理学角度分析人的的相貌为什么会分美丑
- 变电站对人的危害 你知道吗
- 鲲鹏之志是什么意思
- 征信不好影响孩子上学吗
- 形容人的兴趣高的成语
- 祖宗疆土当以死守不可以尺寸与人的意思
- 现代人的学习榜样:古代励志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