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
(七)离休、退休的 。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九)出境定居的 。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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