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 , 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 , 应当交遗嘱人核对 , 并由其签名 。
【法律依据】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
以上就是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合肥私立幼儿园办理手续
- 办理房贷时微信账单算流水吗
- 要办理公司注销流程申请吗
- 汕头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去哪里体检
- 江山如何办理护照
- 怎么查询银行卡是什么时候办理的
- 请问护照可以省内异地办理吗
- 慢病证多久能办下来
- 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
- 请问到越南办理签证多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