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 , 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
最高法关于保全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 , 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
第三条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 , 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 并通知仲裁机构 。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 , 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最高法关于保全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
以上就是最高法关于保全规定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病人祝福短信 关于病人的祝福短信
- 冬天午睡多长时间最好 午睡时间长的坏处
- 红烧猪脚最正宗的做法 红烧猪脚做法
- 谁能介绍下关于野人女真的历史
- 冬季午睡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午睡要摘掉美瞳吗
- 什么鱼最有营养
- 列数字的句子 关于列数字的句子有哪些
- 关于秋的诗文
- 马犬和德牧那个对主人最忠诚
- cf手游成就里最后宝箱有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