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超过四个小时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超过几个小时】(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
以上就是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超过几个小时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纪律作风方面表现
- 什么叫非连续性文本
- 极速退款能连续用几次
- 战败而亡诚不得已
- 电瓶车逆向行驶罚50是吗
- 女性经期这些东西千万碰不得
- 水可以托运吗
- c照一次性扣完12分怎么办
- 连续纹样可以分为什么和什么
- 交通事故不得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