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对方当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3、丧失商誉;4、已经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 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以上就是什么是不安抗辩权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经常恶心想吐是怎么回事
- 半包和全包是什么意思
- 怎样做洋芋糊 需要加入什么辅料
- 酒店房间床上没枕头的那头放的那块布是干什么用的
- 手机上眼睛的图案代表什么
- 乘数和因数有什么区别
- 录取控制分数线是什么意思
- 白玉适合多大岁人戴戴白玉的好处
- 什么薯片好吃
- t十1到账是什么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