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赵二斗踩到了法国制造的什么地雷
-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是什么
- 梦见狗咬猫什么意思是 梦见狗咬猫是什么意思
- 老年机如何接收验证码
- 由北向南吹的风叫什么风
- 为什么外面的现磨豆浆不用过滤
- 在我国行政拘留要带什么资料
- b站钢琴内卷是什么意思
- 为什么卡布奇诺喝起来那么苦
- 全石以为底中为是什么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