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文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监视居?。?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新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文是什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 , 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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