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代位权制度存在哪些不足

【我国代位权制度存在哪些不足】1、产生法律上的冲突 。
(1)与有关执行制度产生冲突以及存在的执行困难 。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难以确认导致债权人举证困难 。
2、我国代位权的种类偏少 。
3、对代位权行使方式规定过于狭窄 。
4、代位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 由债务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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