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5条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5条是什么】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认定出生时间、死亡时间的证据规则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 , 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可以作为法庭认定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依据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第二个层次是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第三个层次是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 , 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以上就是民法总则第15条是什么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