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主要有: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 , 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
【法律依据】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 , 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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