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诈骗罪检察院批捕要满足什么条件】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以上就是诈骗罪检察院批捕要满足什么条件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票据诈骗罪量刑多久
-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第几条
- 个人受贿是检察院管吗
-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多久判
- 检察院已批捕可以见人了吗
- 批捕后的补充侦查是好事吗
- 批捕退回侦查的次数是否存在限制
- 合同诈骗罪未遂认定标准
- 网络诈骗罪的特点是什么
- 贷款后多久未还就属于贷款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