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法条有哪些

侮辱罪的法条有:
《刑法》
(1)第二百四十六条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2)第九十八条 ,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1款规定,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
(4)《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侮辱罪法条有哪些】(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第2款规定:"以书面、口头形式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 , 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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